| 宗旨 |
| 運用奧福教學法的理念,以中華文化為基礎,擴大充實音樂、文學、美術、律動、戲劇等藝術教學內容,聯合全國有志於此教學法的人士,共同研擬適合本國藝術教育之教材,並與世界各奧福研究機構相互交流,以期提升藝術教育之水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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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任務 |
奧福教學法的研究與推廣。
- 搜集與研究音樂及藝術方面的教材。
- 出版音樂教育書籍。
- 提供奧福教材教法研修。
- 協助各教育機構運用奧福教學法,從事藝術相關教學。
- 舉辦藝術教育方面的觀摩、研究會、座談會、專題演講、國際奧福研習及奧福成果發表會等。
- 分赴國內外參觀訪問,增進國際間奧福教學交流。
- 其他與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相關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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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會員及會員大會 |
- 個人會員:凡年滿二十歲,贊同本會宗旨,並符合下列條件者,由會員二人以上推介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審核通過,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。
- 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戲劇科系畢業者。
- 從事教育工作者。
- 曾參與藝術行政工作者。
- 對藝術教育有興趣,且熱心參與實際工作者。
- 團體會員:凡藝術、教育機構,贊同本會宗旨,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繳納會背後為團體會員,並派三人為代表行使權利。
- 榮譽會員:凡公司、教育機構之團體或個人,贊同本會宗旨,對本會有所貢獻,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。
- 預備會員:凡在校學生或末滿二十歲,贊同本會宗旨者,經理事會通過得為預備會員,俟年滿二十歲時,得申請為個人會員。
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:
- 訂定與變更章程。
- 選舉或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- 議決入會費、常年會費、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。
- 議決年度工作計劃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- 議決會員(會員、代表)之除名處分。
- 議決財產之處分。
- 議決團體之解散。
- 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之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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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理事會 |
本會置理事十五人(含理事長一人、常務理事四人),理事會之職權如下:
- 議決會員(會員、代表)大會之召開事項
- 審定會員(會員、代表)之資格。
- 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、理事長。
- 議決理事、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。
- 聘免會務人員。
- 擬訂年度工作計劃、報告及預算、決算。
- 其他應執行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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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監事會 |
本會置監事五人(含常務監事一人),監事會之職權如下:
- 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。
- 審核年度決算。
- 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。
- 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。
- 其他應監察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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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 |
- 入會費:
- 個人會員新台幣一千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- 團體會員新台幣五千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- 預備會員新台幣一千元,於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- 常年會費:
- 個人會員新台幣一千五百元。
- 團體會員新台幣三千元。
- 預備會員新台幣七百元。
- 事業費。
- 會員捐款。
- 委託收益。
- 基金及其孳息。
- 其他收入。
符合本會會員資格之其中一項者均可申請為會員,請將申請表連同兩張一吋照片寄回本會,繳交入會費及年費,領取會員證後即為協會會員。
報名方式:
- 向本會直接報名或將報名表連同現金袋寄至『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 4 段 74 巷 2 弄 5 號 2 樓』
『中華奧福教育協會』、電話: (02) 2754-0178 涂小姐
- 可電匯至華南銀行-敦化分行,帳號『130-10-0018711』、戶名:『中華奧福教育協會』
如以金融卡轉帳方式入帳者,銀行代號:『008』,帳號為『130-10-0018711』
※匯款後,請務必來電 (02) 2754-0178 確認或將收據寫上您的資料傳真至 (02) 2754-03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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